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识别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贷(201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6)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资助对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申请精准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二、精准资助项目和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学校就读期间,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及学业情况实施以下相应资助项目:
(一)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符合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者,初步确定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选。各系在最终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选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生源来自国家级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等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助学金。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由学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
(三)勤工助学。
对于经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活学习上仍有困难的,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予以资助。
(四)困难补助。
对于极少数经过上述资助措施资助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生活学习上仍有困难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研究后给予困难补助。
三、精准资助工作程序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精准识别依托省扶贫办“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进行查询。
(一)对在校就读的学生(包括陕西籍和非陕西籍)。各学院要尽快安排部署在校学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精准识别工作,将精准资助相关政策告知学生,让学生与其家庭联系,了解是否属于建档立卡家庭。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及时将《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简称《证明表》)发给他们。学生利用暑期到其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开具证明,新学年开学时将加盖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公章的《证明表》交回,各学院认真核实《证明表》。
(二)对今年录取的新生。学校在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及相关情况说明。新生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报到时向所在学院提供加盖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公章的《证明表》。
四、资助方式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年6000元的资助经费,由学校按学年组织申请、审核后,通过储蓄账户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条件、资助项目和标准、认定程序等仍按原有资助政策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贯彻落实精准资助政策,及时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精准资助政策,严格认定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开展在校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精准识别工作,为实施精准资助做好基础工作。
(二)扎实做好宣传工作,让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确保每一位在校学生及今年入学新生了解精准资助政策、知道相应的办理程序,让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解除因家庭经济困难担心“上不起学”的后顾之忧。
(三)各学院对学生提供的《证明表》要认真审查,如果发现表中有关内容与学生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积极与学生所在县(区)扶贫办联系核查,排除虚假证明。各学院在宣传相关政策过程中,加大诚信教育力度,要求学生不得伪造或开具虚假《证明表》,一旦发现虚假证明,一经查实学校将从严处理。
(四)资助育人相结合,全程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对认定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通过奖贷助减免等资助措施,在校期间实施相应资助。同时要通过特困学生接待日等精细化、个性化的帮扶,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活上学习上遇到的困难,让学生健康、自信、快乐成长;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培养学生自强、自立、诚信和感恩。使资助从原来“以经济资助为主”的保障性资助向“资助育人相结合”的发展性资助转变,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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